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印发
新闻来源:华亿认证中心
更新时间:2022-04-29
浏览次数:15677
4月25日,市政府印发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。
激励措施围绕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、高效益运用、高标准保护、高水平服务四个方面共有13条。其中,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或贯标备案,当年授权和申请同等数量国内发明专利,按每件授权发明专利1万元奖励。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优势企业,分别奖励10万元、5万元。对获得国家、省市专利奖的,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0万元至1万元的不等奖励。承担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学校项目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15万元奖励。对在东台市注册、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理执业许可并代理东台市企业发明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获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等荣誉称号,分别给予6000元、3000元奖励。